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形成了行政区实体性治理与功能区虚体性治理相结合的国家空间治理框架,推动了高等教育治理空间尺度的重构。在以高等教育对口支援、高校异地办学、大学城建设为代表的高等教育跨行政区实践探索中,高等教育的发展不断突破行政区划边界,在空间治理的维度上构建了一种新的秩序,形成了行政区与功能区并存的高等教育治理格局,治理主体及其相互关系也随之发生改变。未来,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如何更好地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打破领域和空间的边界,构建高等教育跨行政区治理格局。治理主体的关系优化是高等教育跨行政区治理的基础,政府应利用国家区域发展的政策契机,以项目制为依托探索纵向分权与横向合作相结合的府际关系优化路径,为高校跨行政区实践提供外部综合环境保障,行业企业通过与高校组建跨区域创新联合体实现产学研的深度融合。(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4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