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设置15周年之际,全面认识其改革的历史进程、内在机制与发展方向等问题,对促进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制度变迁理论构建中国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的分析框架,认为中国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经历了酝酿奠基、试点实施和全面推广三个时期。在这过程中,它遵循着特定的改革机制。这种机制固然有其优势,但现阶段遇到了困境:三个主体的位置有待进一步理顺,强制力和诱导力的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路径依赖的窠臼有待进一步突破。展望未来,教育行政部门、教指委和培养单位三主体需各就其位,凝聚改革最大合力;既要增强强制性改革的强制力,又要提升诱致性改革的诱导力;坚持连续性渐进式改革,推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中国高教研究》2024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