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规范学术管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校今日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会议,就《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产生办法》充分听取各学院意见。副校长刘晓敏、各学院院长出席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刘晓敏主持。
在会议上,介绍了《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产生办法》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程序。副校长刘晓敏指出,当今大学治理的基本体系可概括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在今后,大学学术事务将逐步淡化行政色彩,由学术委员会等专门学术机构发挥相应作用,实现“教授治学”的目的。面对这样的变革,学校需要在不同层面上做好准备。特别是对学院院长而言,要积极适应新的治理架构要求,做好管理方式变化的准备;对于教授而言,被赋予了更多的学术治理权力之后,要充分发挥学术公心,公平、公正地行使学术治理权力。
学校将通过新成立的学术委员会,审定其章程与其他专门委员会章程,根据学校发展要求组建其他专门委员会,逐步完成、完善学校学术组织体系的建构,使学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全面落实“教授治学”工作。
发展规划与内涵建设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