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备案<上海师范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沪教综[2015]33号),我校《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通过市教委核准并备案,将开始正式实施。 我校的《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自2015年4月正式开始起草,在广泛听取学校广大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多次研讨,学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于7月份完成,并已上报市教委核批。最终上报的文本主要内容包括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改革人事人才体制机制、打造强势学科科研体系、深化资源优化配置及财务管理改革等五大方面,共计22项具体任务举措。 在上海市教育综合个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中,对我校的方案进行了充分肯定,认为“整体上看,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改革思路、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思路清晰、举措明确,为学校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并就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推进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供稿:发展规划与内涵建设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