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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核准通过

发布时间:2015-12-10作者:发展规划与内涵建设办公室浏览次数:1719



  根据《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备案<上海师范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沪教综[2015]33号),我校《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通过市教委核准并备案,将开始正式实施。

  我校的《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自2015年4月正式开始起草,在广泛听取学校广大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多次研讨,学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于7月份完成,并已上报市教委核批。最终上报的文本主要内容包括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改革人事人才体制机制、打造强势学科科研体系、深化资源优化配置及财务管理改革等五大方面,共计22项具体任务举措。

  在上海市教育综合个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中,对我校的方案进行了充分肯定,认为“整体上看,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改革思路、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思路清晰、举措明确,为学校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并就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推进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学校将根据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意见,分年度制定落实工作计划、细化改革措施、明确各项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全面落实和推进综合改革工作。


(供稿:发展规划与内涵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