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顶尖研究型大学在招生中普遍采用“整体评价”制度,以全面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该制度的学理基础源于哲学的整体思想、心理学的格式塔理论和多元智能理论,以及教育学的整体学习和评价理论。在“整体评价”过程中,评审人员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背景、高中和成长社区环境,以及学生发展过程中能够获得的有效学习资源、机会和面临的挑战,运用多种方式对学生的认知和非认知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整体评价”的目的是通过深入分析学生在多种因素交叉影响下的成长轨迹与学业成就,更科学地识别和选拔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学生。这一制度符合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规律,有助于塑造整体教育理念,并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和社会进步。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2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