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及调整历史脉络、底层逻辑与高校应对 | 施晓光

发布时间:2025-10-22作者:浏览次数:12

摘要:最近,有关高等教育专业设置与调整问题的讨论再次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门议题。通过梳理我国高校专业设置的发展过程,揭示影响我国高校专业设置和调整的主要动因。它们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产业升级换代匹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求、迎接新技术发展挑战、推动高等教育自身变革。基于此,高校要充分认识到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领悟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的规划性和科学性、高度尊重高校在专业设置与调整中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不断强化专业设置与调整和产业结构的关联性和耦合性、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以增强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可能性和保障性,从而为适应新的外部环境变化做好准备。

关键词:高等教育;专业设置与调整;高等教育改革;高质量发展

从理论上讲,“专业”(ProfessionMajor)是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概念之一,是根据学科分类和社会职业分工,系统地传授某一领域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单元,是高校培养学生的重要载体和组织形态。它通常以学科为基础,以课程体系为手段,以培养目标为牵引,以学位授予为结果,是高校组织安排中不可或缺的组织部分。简而言之,专业就是课程的一种组织形式。[1]从历史上讲,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始终使之处于动态调整过程之中。2025年,我国颁布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优化高等院校学科专业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并积极部署和推动高校专业设置和调整。本文旨在通过梳理我国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的发展过程,揭示其底层逻辑,为我国高校专业应对新一轮专业调整提供参考性意见。

我国高校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历史回顾

与欧洲大学专业发展相比,我国专业设置的时间相对较晚,既是清末新政改革的产物,也是学习借鉴西方大学模式的结果。例如:1898年,京师大学堂建立之初就设立了哲学门、文学门、理学门等科系及其相应的专业[2]。当时,虽然它未以专业为名开展教学活动,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对应的课程组织,具备了专业的雏形。中华民国建立后,大学开始采纳了西方的学术体制,专业制度得到一定程度发展和完善。然而,1949年前,我国高校并不设置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国高校专业制度建设深受苏联模式影响。现今所采用的“专业”一词也是从俄文翻译而来,并早在1952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全国农学院院长会议的报告》中被首次使用,从此之后,“专业”或“学科专业”一词成为正式的政策话语。1954年,国家出台了《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分类设置(试行草案)》,建立了我国的第一个专业目录。[2]当时,这个专业目录是以苏联模式为蓝本,强调“对口培养”,构建起覆盖工业、农业、国防的学科体系,为国家工业化输送紧缺人才。专业目录设置总的指导方针是“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3]然而,由于以苏联模式为样板形成的学科专业体系划分过细,偏向工科类和师范类专业,其弊端也日益凸显。为此,1963年,我国对高等教育目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分别设置了普通专业目录和绝密、机密专业目录,合并了一些划分过细的专业。1966年—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期间,高等教育发展受到巨大的冲击,专业设置随意而混乱,学科门类界限不清,这种情况直到改革开放后才得以扭转。

改革开放后,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经历了几次专业调整。第一次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1978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改造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专业改造的原则,强调了“专业设置不宜过窄,要注意变化与稳定”。1985年,随着《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教育部开展新一轮本科专业目录的修订与调整,本科专业种数从1,343种减少到了671种。1987年,国家教委组织起草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高校专业设置管理的法规,旨在加强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为落实文件精神,教育部仍然重视专业调整工作,努力摆脱计划经济模式影响。到1987年,高校专业总数已经被压缩为644种。第二次较大规模专业调整工作始于1993年。当时的国家教委为了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的改善“专业划分过细,专业范围过窄,专业名称不尽科学,门类之间专业重复设置,本科专业门类与学位授予门类不相一致等问题”的文件精神,重新修订本科专业目录,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大门类,共504种专业。[4]1998年后,随着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扩大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校专业设置和调整不仅面临着遗留的问题,更面临着新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开始启动第三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2001,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扩大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构建适应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机制等。[5]我国高校初步获得了自主设立专业的权力,经过教育部审批备案后可以设立目录外专业。到2007,我国目录外专业点数已经超过专业总数的50%。[6]

从七十多年的发展历程看,我国高校专业设置工作始终处于动态调整过程之中。改革开放前的专业调整完全是一种政府行为,高校只是负责人才培养的执行机构。改革开放以后,政府政策依然是专业设置的直接依据。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政府、市场与高校各自发挥着作用,促使专业设置布局逐渐走向合理化。

影响我国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主要动因

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的运行规律和根本动因,即为底层逻辑。所谓底层逻辑就是隐藏在表象之下的本质,具有稳定性、普遍性和因果性。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表面上看是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知识分类和产业部门劳动力需要进行的行政行为,但本质上是基于对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预测性的战略性判断和合理布局。这些判断和布局的依据也构成了底层逻辑的基本因素。

1.直接动因: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经济社会发展与专业设置和调整之间存在一种双向驱动、动态适应的耦合关系,二者相互影响、协同发展。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是专业设置与调整最直接的外部牵引;另一方面,专业设置与调整可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科专业是高等教育体系的核心支柱,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平台,学科专业的结构和质量直接影响高校立德树人的成效,直接影响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7]高校专业设置的根本目的在于为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国家拥有足够的理论科学家、产业工程师和技术工人,满足国家整体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它们不仅需要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同时更主要是为未来10年到20年国家人才储备做好充足准备。例如:现在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护理和老年医学等领域人才需求量急剧增加,如南昌大学等高校新设的老年医学与健康专业。此外,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增强和对居住环境等要求的提高,环境工程、城市设计、环境科学等专业也备受青睐,如上海交通大学新设的人居设计专业等。

2.必然选择:契合产业升级换代匹配

专业设置与调整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前置性信号”。它通过人才—技术—产业的三重耦合,决定着国家产业发展的基本走向。高校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成功与失败直接关系到国家“产业转型速度”,决定人才培养与产业结构之间的合理匹配。因此,高校专业设置和调整必须与产业部门结构调整相适应,与产业升级换代保持一定同步和共振。近几年,伴随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换代速度加快,越来越多的岗位将被人工智能机器人所取代。其结果造成越来越多的高校专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产业升级的需要。一些传统专业就会面临被淘汰的危险,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反应就是,曾经一些高校热门专业,出现了专业匹配度不高、毕业生供大于求等问题。因此,专业设置必须基于行业变化、市场劳动力需求做出及时调整,否则专业结构就无法和产业结构相契合。

3.根本指引: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求

专业设置与调整不仅涉及人才供给端,而且还是国家战略实施的前置变量。从表面上看,专业设置与调整是教育部的行政决策,属于教育管理范畴,但实际上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底层设计,是国家在全球科技、人才和教育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的战略性选择。学科专业设置不是教育系统的“内部事务”,而是国家发展的操作系统。例如:20世纪50年代,冷战爆发,在美苏之间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美国启动多项政府资助项目,重点发展航天工程、计算机工程、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系统工程、纳米科学等新学科,很多高校也开始设置相关学科专业。根据美国学科专业分类目录 (CIP)显示,“图形通信”“数字通信”“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等是当时最热门的专业,也是美国国家战略所需专业领域。近几年,中美科技竞争愈演愈烈。为了打破美国在核心技术领域对我国的封锁,2018年,教育部推进人工智能领域一级学科建设,提前储备算法、算力和数据人才。正因为如此,我国在“深度求索”(DeepSeek)大模型领域才取得突破性进展,进而打破了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人工智能语言模型和算法的垄断。有资料显示:2023年,我国高校新增专业24种,其中工科占比高达39%,如大功率半导体科学与工程、智能海洋装备、电子信息材料等。这些新专业明显是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核心导向的。[8]

4.积极应对:迎接新技术发展挑战

从本质上说,科学技术突破也已成为国家“创新上限”,是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催化剂和助推器。伴随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的到来,以人工智能、虚拟现实、量子计算、生物医学等学科为代表的新技术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从而导致现代科学发展呈现出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趋势。这种趋势标志着现代科学研究已经从“小科学时代”进入“大科学时代”。其表现为旧的知识模式正被新知识生产模式所取代,传统的学科范式和学科边界也被不断改变。譬如:数字技术催生了“数字人文”“计算法学”“生物信息学”等交叉学科,一些高校通过技术赋能创办的专业,如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不断改造传统的专业,从而使传统文科,如法、经、管等专业也因为应用场景数字化而获得新生。显而易见,学科设置和调整与科技进步有着最为紧密的关联性。以数字化和信息化为代表的新技术正在深刻重塑学科专业体系的结构与逻辑。越来越多的旨在培养跨学科知识和技能人才的新兴专业知识成为新技术赋能之下的“新宠”。因此,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必须紧跟科技发展的动态,积极应对新技术革命的机遇和调整。

5.内在需求:推动高等教育自身变革

高等教育系统作为学科生长的母体,其制度弹性确实构成学科调整的可能性边界,其结果导致不同学科门类之间增长速度出现差异性。一是供需错配与结构性矛盾日趋严重。具体表现在部分传统专业的毕业生数量远超市场需求,大学生毕业后难以找到相关专业合适的岗位,尤其是一度热门的经济学、工商管理等传统专业的就业压力严重。据《2023年高招调查报告》显示,在2017年—2022年被撤销的专业点中, “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五个专业是高校撤销数量最多的专业,其中有110所高校撤销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位居撤销专业之首位。[9]与此同时,伴随新兴产业的迅猛发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养老护理等领域的人才需求与日俱增。由于高校相关专业目录调整速度相对滞后,导致这些领域人才缺口年均超10万人。二是专业升级明显滞后产业升级。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型、服务型劳动力需求不断上升,对常规型、生产型劳动力需求有所收缩。[10]在这种情况下,原来专业名称过细、专业口径狭窄滞后于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问题日渐突出,传统专业目录已经无法满足新型产业发展需要及其对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如果这些专业不主动变革,加速升级革新,那么高等教育自身发展必然受其滞后性的影响和制约。

对高校做好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的几点建议

当前,学科专业调整布局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高等教育改革与学科专业演化构成共轭系统。二者如同DNA双螺旋结构,在张力中实现共同进化。因此,高校能否在专业设置与调整中发挥主导作用至关重要。

第一,充分认识到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实施专业教育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的四十多年里,专业调整工作始终处于动态发展过程之中。至2012年之前,专业目录的调整周期大约为每十年一次。从2021年起,高校专业调整更加频繁,进入每一年更新一次的状态。[11] 20232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明确提出“健全学科专业调整与人才需求联动机制”,计划到 2025 , 优化调整高校 20%左右的学科专业布点, 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 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12]教育部还专门制定了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引导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努力方向。由此可见,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势在必行,时间紧、任务重。

第二,深刻领悟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的规划性和科学性。科学规划、有效落实是专业设置与调整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是高校自身改革与发展的优先选项。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需要按照教育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做好自身发展规划。在制定规划过程中,高校要处理好学校发展与专业建设的关系,明确专业建设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一是要将专业建设放置在学校整体发展建设的长期规划中加以考虑。尤其是将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一并考虑,对两者互动关系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必须懂得学科建设是龙头,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没有一流的学科,也不会产生一流的专业。二是专业建设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切忌不顾自身条件和服务对象,盲目增设新专业。例如:研究型高校应该以“科教融汇”为核心,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和未来技术学院;应用型高校应该以“产教融合”为主线,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和特色示范性专业学院;行业特色高校应该依托原有学科优势,打造“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等交叉复合专业方向,形成不可替代的“小赛道、大纵深”办学特色。三是重新明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锚定服务对象和劳动力市场,充分考虑毕业生就业率指标,对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必须谨慎设置。四是要不断巩固校企合作,维护传统伙伴关系。在没有找到新的合作企业伙伴之前,切忌放弃传统的服务领域。

第三,高度尊重高校在专业设置与调整中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予了高校责任和权利。高校作为专业设置与调整的主体,需要吸纳来自市场的信息,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设置、调整专业,并根据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的就业率高低做出相关反应,促进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接轨;同时,也需要遵循教育的内部规律,在结合高校办学实际的基础上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当高校具备自主设置专业的权限、动态评价机制以及资源重组能力时,学科调整就完全有可能超越政府行政指令的被动响应,转化为基于学术生态的自组织行为。伴随高校在专业设置上的自主权不断扩大,它们对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主要通过增设新专业以及专业建设和专业内涵的调整实现。高校在考虑专业设置与调整时,必须做好市场调研和科学论证,既不能随意裁撤旧专业,也不要盲目增设新专业。在办学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不能一味跟风,也不要“新瓶装旧酒”,自欺欺人。

第四,不断强化专业设置与调整和产业结构的关联性和耦合性。专业建设的最高标准是打造在劳动力市场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专业,形成自身的专业特色。一是要遵循巩固特色专业、优化调整关联专业、辐射带动新兴专业的路径原则,注重整合原有专业为先、开设新专业次之,做到专业动态取舍,尤其考虑专业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契合度。在这个过程中,高校尤其是对于一些处于转型阶段的学校,在新专业没有建立和成熟起来之前,不应轻易放弃传统的优势专业。二是要将学科发展置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背景中,围绕本地产业链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理论联系实际,突出自身办学特色优势,打造一批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社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特色优势专业。三是坚持以特色专业为核心,辐射带动关联专业,形成特色优势专业集群。四是深化管理体制,加速组织机构再造。支持创建实体化交叉学院,如区域研究院、人工智能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等。在新型学院建设过程中,注重打破学科专业壁垒,以培育符合新质生产力所需人才为目标,构建跨学科课程体系,设置跨学科专业。通过“按行业大类招生”,培养复合型跨学科专业人才。

第五,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增强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可能性和保障性。学科专业建设的关键是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专业负责人的培养与引进是专业设置与调整能够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因此,人才竞争是学科竞争中最为激烈的领域。各种“挖人”现象、“孔雀南飞”问题造成一些西部和落后地区高校学科生态受到严重破坏。因此,所有高校都应该将人才队伍建设和稳定作为专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是专业建设要挖掘学校现有潜力,重视本校人才,尤其要重视对青年教师和学者的培养和使用;要从物质、精神等多个方面关怀和照顾本校人才,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上的后顾之忧,做到“感情留人”“事业留人”,避免“招来女婿,气跑儿子”的现象发生。二是对于自身无法产生专业负责人的学校,可以采取人才引进策略。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要为其职业发展创造条件。与此同时,人才引进要坚持“需要为本”的原则,不能单纯“为引进而引进”。对一些专业建设非急需的教师或学者,即使他们的“帽子”很大,海内外很有名气,学校都必须认真考虑、谨慎引进,不能让本校干部和教师感觉学校引进的专业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徒有其名、名不副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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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教育》(高教)2025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