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多样化是全球博士学位制度发展的重要特征。不同于美国等国家,法国没有实行博士学位分类,而是在单一的博士学位体系下,通过博士生合同与工业研究培养协议两种机制,分别培养学术型和应用型人才。以两大机制代替学位分类,是法国博士学位制度的鲜明特点。当然,近年来,法国也曾出现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的动议,但这一改革却面临诸多争议,以致举步维艰。国家对博士学位制度的垄断,根深蒂固的精英价值观与平等价值观的影响,以及当下社会需求不足,是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尽管从静态视角观之,这种博士学位制度模式目前可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但从动态视角看,由于没有对博士学位进行分类,法国博士生教育在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还存在局限,面向未来,现有人才培养模式不足以供给足够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关键词:学位分类;博士学位制度;专业博士学位;法国
(来源:《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5年第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