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深化综合改革保障措施

发布时间:2015-07-31作者:发展规划与内涵建设办公室浏览次数:1540



(一)建立组织结构,加强学校统筹协调

  成立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把握改革总体方向,统一领导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事项;设立“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设立“学校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各项综改措施的执行,检查评估综改的成效,实现上下沟通、各方协调。

(二)细化具体任务,完善工作落实机制

  综合改革方案发布后,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分解细化各项任务和职责,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单位和责任人,分步分类地推进各项改革。建立高效的协调协商机制,健全问责机制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综合改革有序进行并取得预期成效。

(三)充分发扬民主,动员师生广泛参与

  深化综合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调动全校各方力量积极投身参与。要加强对综合改革的宣传宣讲,努力凝聚全校共识,促进师生员工充分认识综合改革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重要措施和进度安排,增强投身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和完善师生广泛参与改革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和激励机制,有效组织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发挥智慧、贡献才干,同舟共济,合力推进综合改革顺利开展。

(四)把握改革机遇,积极争取外部支持

  在改革过程中,要自觉对接上海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上海市政府和市教委的指导与支持。要抓住契机、把握时机,大胆创新,勇于突破,主动用好部市共建的相关政策和资源,努力争取教育部、市政府在办学政策、建设经费、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点支持。要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领导和监管,加强与市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总结并上报有益的改革举措及其成效。加强与其他高校的合作交流,学习与汲取改革经验,促进学校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