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申报年度项目建设目标和资金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6作者:发展规划与内涵建设办公室浏览次数:1202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市教委的通知,各个高校内涵建设项目年度资金使用的考核评价方式已发生改变,各个高校要根据项目原先的规划和实际进展情况,重新申报各个项目的年度建设目标和每个项目的资金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本次重新申报的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安排项目包括学校首批启动的“教师教育重点本科专业和培养模式改革建设工程”、“教师教育学科群内涵与特色建设”、“面向教师教育的校园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三个子项目,以及第二批启动的“教师教育重点本科专业和培养模式改革建设工程”、“艺术教育特色学科专业建设”、“教师教育学科群内涵与特色建设”、“文科师范一流学科建设”、“理科师范一流学科建设”、“上海市教师教育培训服务基地建设”、“教师教育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工程”、“教师教育国际化建设工程”、“面向教师教育的校园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九个子项目,以及2012年所申报相关项目。
       2.年度建设目标:要根据市教委已经备案的项目规划书和建设计划表,结合已经建设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填报,填报时能够量化的要尽可能量化。
       3.项目的年度资金安排:要按照使用资金情况分季度将原来的总额变为“学生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国际交流”和“公共服务”五个子项分别进行统计,并按照附件中的表格要求填写每季度的代表性成果。无相关项目支出则可不填写。另外2010年若无经费支出第四季度可不填写。
       4.各个项目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季度资金使用量填写“项目年度执行进度”和“项目整体执行进度”。其中“项目年度执行进度”须根据年度建设目标来确定,如2011年度所确定的年度目标若为“建设3门精品课程”,截止第3季度时“已建设2门精品课程”,则在“项目年度执行进度”中填写进度为“67%”;“项目整体执行进度”则须根据项目规划书和申报书中的五年建设目标予以统计。
       5.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0日。届时市教委将关闭网上填报系统,所以请大家务必于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发展规划与内涵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岳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64324013 64324093
       电子邮箱:ylongliu@shnu.edu.cnshenxx@shnu.edu.cn

发展规划与内涵建设办公室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