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是支撑人才培养的基础平台,而优化调整学科专业布局既要满足高校、政府、市场的需求,也要满足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诉求。基于哈贝马斯的合法性危机理论,高校学科专业调整面临两种合法性诉求:一是以就业率、经济贡献率为导向的工具合法性;二是以人的全面发展、教育本质为导向的价值合法性。两种诉求失衡便会引发危机:如只强调就业,学生可能会质疑大学的意义,无法真心认可教育的价值;如只空谈育人,学生可能会抱怨专业不利于就业,对高等教育制度失望。因此,高等教育学科调整应平衡“就业导向”与“育人本位”两种观念,研究将从理论融合、实践路径与制度设计三方面探索两种价值观的调和路径。此外,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中,深化产教融合将成为调和“就业导向”与“育人本位”的重要突破口,应关注如何通过产教融合既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又守护教育的育人本质。
关键词:合法性危机;学科专业调整;大学生就业;沟通理性;产教融合
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根据科技发展新趋势,优化高等学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人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在此背景下,高校应整体理顺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体制机制,加快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与布局。由此可见,学科专业调整兼具重要性与紧迫性,调整势在必行,而如何调整也是急需考虑清楚的一项议题。本研究将基于哈贝马斯的合法性危机理论,辩证思考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调整中的“就业导向”与“育人本位”两种价值观的冲突表现、问题根源与调和路径。
冲突:“就业导向”与“育人本位”的双重合法性危机
哈贝马斯的合法性危机是批判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指现代政治系统因无法有效协调系统整合(System Integration)与社会整合(Social Integration)而产生的正当性认同危机。该理论在《合法性危机》中系统阐述,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系统面临合法性危机,即社会制度无法有效协调系统(经济、行政等工具理性领域)与生活世界(文化、教育等价值理性领域)之间的矛盾,导致公众对制度的信任丧失。其中,“系统(System)”代表工具理性的扩张逻辑,本质是以追求系统效能、经济效率为表现;“生活世界(Lebenswelt)”代表价值理性的规范诉求,本质是以主体间性理解为前提,关注规范正当性和意识共识。哈贝马斯合法性危机揭示的便是系统与生活世界的殖民关系:系统整合通过工具理性实现功能协调,但无法提供意义认同;社会整合需要价值理性的规范共识,却被系统逻辑压制,此时便需要重建工具与价值的沟通方案。此理论适用于解释高等教育领域中的问题,其中包括高校学科专业调整的合法性冲突问题。高校学科专业调整的两种合法性诉求:一是以就业率、经济贡献率为导向,体现系统逻辑的“工具合法性”。这种合法性强调教育作为人力资本生产工具的功能。二是以人的全面发展、知识传承、文化创新等教育本质为导向,反映生活世界的诉求。这种合法性要求教育回归其公共性与人文性。
1.“就业导向”失灵引发工具合法性危机
哈贝马斯合法性危机理论认为,当系统过度依赖工具理性来维持其正当性时,可能因无法兑现绩效承诺而面临合法性赤字。在高校学科专业调整中,一种以就业率为核心指标的调整逻辑,正日益暴露出工具合法性的结构性矛盾。一是技术统治论存在治理模式上的缺陷。若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就业率排名、专业预警清单等量化工具,将学科专业的存续简化为劳动力市场的信号响应,这便称之为技术统治论,而这种治理模式存在诸多缺陷。一方面,就业率等数据收集的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检验,且若将人文社科等职业属性较弱的学科与就业率绑定,就违背了知识生产逻辑,如哲学等专业因低就业率不得不面临被裁撤等风险;另一方面,学科专业调整周期与产业波动周期错配,导致唯数据导向的调整可能会充满变数。二是工具理性扩张带来的连锁反应。当就业导向成为绝对命令,反而侵蚀了高等教育自身的工具合法性基础,可能会出现诸多连锁反应:院校同质化,地方高校盲目对标“热门专业”,丧失差异化竞争力;学生就业观念转变,以“慢就业”消解就业压力;招聘单位认为高校毕业生的能力与期望不匹配,反而质疑高校人才培养有效性等。
2.“育人本位”偏离诱发价值合法性危机
哈贝马斯认为,当社会系统过度工具化导致“生活世界的殖民化”,价值理性的式微将直接动摇制度存在的深层合法性基础。唯就业率导向的高校学科专业调整,正在消解高等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理性,进而引发双重价值合法性危机。一是教育本质异化。知识商业化,课程知识体系被拆解为就业技能包;评价指标欠佳,专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应增加对文化传承等隐性指标的考察;大学精神缺失,芝加哥大学前校长赫钦斯(R. Hutchins)倡导的“培养完整的人”理念,[1]在就业率导向下难以实现。二是学科生态失衡。学术逻辑让位于市场逻辑,多所高校在2016年—2018年间推行就业率淘汰制,部分高校后续已修订政策。在这种导向下,个别文科院系开设与原本知识结构不相符、完全迎合就业市场的行政课程。三是知识结构碎片化。高等教育重在塑造个人的知识结构体系,若为迎合就业市场的复合型人才需求,强行嫁接专业就会导致一些不符合知识演进规律的专业组合。
由此可见,当工具理性通过就业率指标全面压制价值理性时,其引发的学习动机流失、教育质量下滑与政策反身性强化,将构成一个难以打破的闭环式危机。具体闭环路径为:学科专业调整的工具理性压制价值理性→学习动机流失(转行转专业/躺平)→就业质量进一步下降→更加重视工具理性→工具理性压制价值理性。近年来,教育行政部门逐渐认可学科专业调整不能唯工具理性,同时应注重高等教育的价值理性;但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不容乐观的今日,唯工具理性的导向也有可能卷土重来。哈贝马斯理论明确学科专业调整必然需要协调两种价值观,否则可能会引发合法性危机。
根源:合法性危机与主体间性缺失
哈贝马斯的合法性危机理论揭示了现代社会的一个核心矛盾:“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化。在高等教育领域,学科专业调整的合法性危机正是这一矛盾的集中体现之一。当系统以“就业导向”为名,过度介入高校的学科设置与人才培养时,教育本身的“育人本位”价值便被工具理性侵蚀,导致高等教育丧失其原有的自主性与公共性。本部分将从哈贝马斯的“系统—生活世界”理论框架出发,分析学科专业调整合法性危机的根源。
1.“系统—生活世界”二阶社会构想提供理论分析框架
哈贝马斯将现代社会结构划分为两个相互关联但底层逻辑迥异的领域,即“系统”和“生活世界”。一是系统逻辑支配着工具理性。经济系统以金钱为媒介,追求效率最大化,如就业率、专业对口率等可量化指标;行政系统以权力为媒介,通过政策调控实现社会管理,如学科评估、院校设置等。在学科专业调整中,系统的逻辑之一体现为“就业导向”,即高校一些专业的设置必须符合市场需求,否则可能面临裁撤或缩减招生。二是生活世界逻辑是交往理性的基础。生活世界以语言为媒介,强调共识、理解与价值理性,大学职能是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并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任务,[2]并非仅仅输送市场劳动力。“育人本位”根植生活世界,强调传承学科知识、培养批判思维和塑造人格,即便是就业率较低的学科,也有不可替代的人文价值。因此,哈贝马斯指出现代社会的危机在于系统过度侵入生活世界,使其被工具理性支配。在高校学科专业调整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为,某高校因“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等裁撤某专业,但未充分考虑到该专业的长期价值。[3]
2.主体间性的缺失
合法性危机的另一根源在于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的缺失,即不同利益相关者未能通过理性协商达成共识。一是决策单向度化,以行政权力为主导。当前学科调整多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高校参与执行的全过程,而教师、学生、雇主等利益相关者缺乏实质性参与。二是形式化的民主程序使多主体交流变为伪沟通。哈贝马斯强调,真正的合法性需要建立在“理想的谈话情境”(Ideal Speech Situation)的基础之上,即所有利益相关者能平等参与讨论,而高校学科专业调整过程中,则缺乏决策民主性。三是学术共同体参与度较低。在系统逻辑下,教授委员会、学科带头人的专业判断被边缘化,即学术共同体参与不足。
3.绩效合法性的陷阱
当教育目标被简化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时,“绩效合法性”便成为核心机制之一,使高校学科专业调整陷入短视化困境。一是数字治理存在的弊端,使得绩效指标与社会真实需求脱节。若就业率、起薪、专业排名等数据成为衡量学科专业价值的导向标准,而教育的长期效益被忽视,那么部分学科专业虽然指标评价较低,但基层缺口极大,则会在数字导向下被裁撤。二是教育成效具有滞后性。基于统计学视角,系统要求即时反馈就业相关数据,但教育成效具有滞后性,所以数字统计不代表终身成长。三是国家顶层设计未能充分平衡短期用工需要与长期社会发展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换言之,法律文件中强调“社会需求”,但未区分短期社会用工需求和长期社会持续发展需要,这也是导致基础学科边缘化的原因之一。
调和:沟通理性中“就业导向”与“育人本位”的共生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为破解合法性危机提供新的认识论路径。当系统世界的工具理性侵入生活世界的交往理性时,唯有通过“理想的谈话情境”下的主体间性对话,才能重建被扭曲的沟通结构。高校学科专业调整的合法性重构,本质上需要建立起政府、市场、高校、学习者之间的对话机制。已有研究者发现:学术自治具有保守性、市场调节具有功利性,因此国家牵引学科布局调整是极其必要的。[4]本研究认为,对话机制中包括多主体,但是多主体扮演的角色与功能各不相同,可通过以下调和路径进行学科专业评价。
1.理论融合:“就业—育人共生矩阵”为重构合法性的基础
面对高校学科专业调整问题时,应明确就业率等量化指标是高等教育社会功能的必然呈现,但仍需要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终极目标,即工具合法性与价值合法性呈现出手段与目标的逻辑关系。基于哈贝马斯的沟通理性理论,本研究提出可构建包含四个象限的“就业—育人共生矩阵”,将专业发展划分为四个象限,并针对不同象限制定差异化的优化策略。该矩阵的横轴代表“就业市场适配度”,即工具合法性;纵轴代表“育人价值实现度”,即价值合法性,通过量化评估与质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为学科专业调整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图1 “就业—育人共生矩阵”示意图
具体如图1所示,在象限Ⅰ中,此学科专业同时满足高就业与高育人指标,表明其具备较高的就业市场需求,又能有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在象限Ⅱ中,此学科专业满足低就业与高育人指标,表明其短时间内就业率较低,但具有不可替代的育人价值,如一些基础学科、人文学科等,此时需要建立一些社会补偿机制,扩展就业渠道,重视学生就业问题。在象限Ⅲ中,此学科专业为低就业与低育人,表明其专业既无就业竞争力,又缺乏独特的育人价值,面临双重合法性危机。此时,可以考虑启动学科专业退出预警。在象限Ⅳ中,此学科专业满足高就业与低育人指标,表明其就业率高,但育人功能弱化,易陷入工具理性陷阱,需要考虑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增设一些育人环节。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丰富“育人价值实现度”的评估维度,可考虑引入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的“发展即自由”(Development as Freedom)理论,将“育人价值”从传统的人文素养拓展为“学生实质自由的扩展”。如此一来,育人价值不仅包括知识与能力的获得程度,还应涵盖就业选择自由、认知自由、社会参与自由等。诸如:部分基础学科专业虽然短期就业率偏低,但其对“认知自由”的促进作用显著,可通过追踪毕业生在终身学习情况、公共事务参与度、社会批判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得以印证,进而构建“自由增益指数”作为育人价值的补充指标。由此,象限Ⅱ中的学科专业可获得更具说服力的保留依据,避免陷入唯单一市场指标的困局。
2.实践路径:多主体协商与制度创新
政府、高校、市场、学生等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容易造成学科专业调整的合法性危机。因此,仅依靠行政指令或市场自发调节难以实现真正的平衡,必须通过制度化的协商机制和持续性的动态反馈来重构合法性。[5]
一是信息公开是构建交往理性的前提条件。哈贝马斯强调“理想的谈话情境”需要信息对称,若学科专业调整决策基于不透明的数据统计,便会存在系统沟通扭曲的风险。由此,教育行政部门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就业数据进行有效性验证,验证其真实性、正当性与真诚性。二是民主研讨是制度化商谈程序的构建基础。遵循主体包容原则,学科专业调整机制不能忽视学生等利益相关主体,不能将其放置于客体的位置,而是应构建多主体的参与机制。按照一定比例选取学生代表(包括在校生与毕业生)、教师(专业教师+行政管理岗教师)、企业雇主、政府部门人员,组建学科专业调整研讨会,采用改良型德尔菲法,要求各方须回应其他主体提出的意见与需求。三是伦理审查是价值理性的制度化保障。就业指标是可衡量的量化指标,而育人价值则较难以用指标量化考察。因此,应组建跨学科伦理委员会,选取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采用“双盲评估+交叉复议”制度,进而设置“学生的全面发展指数”。四是动态反馈是沟通理性的延时性验证。动态追踪数据库应注重多维度建设,包括职业发展、终身学习成长、社会资本积累、生活幸福感等育人成效指标。[6]与此同时,院校应注重对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情况进行追踪考察,形成对学科专业调整的反馈信息支撑。由此可见,多主体协商路径设计体现了哈贝马斯理论中三个关键转化,分别为:从单一决策到对话式决策、从工具理性到沟通理性、从结果控制到过程协商。
3.制度保障:预防危机的三重设计
哈贝马斯合法性危机理论中指出,晚期资本主义的制度化解决方案往往陷入“系统僵化—价值冲突—信任流失”的恶性循环。针对高校学科专业调整中的结构性矛盾,需要建立具有交往理性特质的制度缓冲期,基于程序正义消弭价值冲突,进而通过制度弹性预防信任危机。
一是基于时间维度,设置缓冲制度。过渡期设计本质是为恢复交往理性提供时间条件,当高校学科专业调整行政决断遇到合法性质疑的时候,可在缓冲时间内进行再次调整与修改。此外,可实施一些创新制度设计,包括反向申诉程序,过渡期内若该专业师生能充分证明就业波动属于周期性现象,可提交材料申请专业恢复。二是基于空间维度,设置补偿制度。学分互认实质是实现不同知识体系间的交往行为合理化,如将各专业核心课程拆解为“知识单元”,在技术层面实现知识学习的跨院系结算。三是基于主体维度,设置监督制度。第三方评估的介入可起到过程监督作用,体现哈贝马斯“理想的谈话情境”中对权力不对称的矫正要求。此外,第三方对高校学科专业调整的评估需要同时满足技术合理性、教学合理性、社会合理性与伦理合理性。
本文基于哈贝马斯的合法性危机理论,系统分析了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调整中“就业导向”与“育人本位”的价值冲突及其制度根源。研究表明:当前学科专业调整的合法性危机本质上源于多元主体间对话机制的缺失以及系统逻辑对生活世界的过度干预。当专业调整仅由行政指令或市场信号单向驱动时,不仅导致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压制,更造成了教育本质的异化和学科生态的失衡。破解这一问题的关键路径在于重建主体间性的对话机制,通过制度化设计,建立沟通理性的桥梁,进而实现工具合法性与价值合法性的辩证统一。[7]展望未来,深化产教融合将成为调和“就业导向”与“育人本位”的重要突破口。[8]产业需求的深度融入可以为专业设置提供更精准的就业指引,但需要警惕简单化的“订单式培养”倾向。因此,产教融合需要明确育人为先,应在空间层面建立校企协同的“教学创新共同体”;在时间层面推行“教育—就业—再教育”的终身学习闭环,动态调整专业内涵;在价值层面设立产教融合伦理评估机制,确保技术创新与人文素养培育的有机统一。只有将企业需求转化为教育性需求,而非简单移植岗位技能清单,才能实现“高就业—高育人”的良性循环。尤其需要关注的是,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中,如何通过产教融合既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又守护教育的育人本质,这将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亟待探索的重要课题。[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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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教育》(高教)2025年10期)
